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认定工作研究生部分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为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其他非全日制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上一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新生),均需参加本次认定,未参加困难生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和申领困难补助。
二、工作流程
1、即日起至3月11日11:30,学生提出申请,课题组组织认定,学生提交材料和线上系统填报;
2、计划3月11日完成研究生级队认定;
3、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
三、材料提交
1、申报人需于3月11日11:30前提交填写签字后的《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093160238@qq.com,纸质版交至D01-114A兼职辅导员白佳怡处;
2、申报人需在课题组评议结束后,3月11日11:30前自行登录智慧学工通过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成信息填报。
四、注意事项
1、系统填报时,请先查阅附件中智慧学工填写申请表注意事项。系统内所有内容均需规范完整填写、不能为空,不能简略。必须上传个人手写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承诺书》(见附件)的扫描版,申请信息空白或附件材料未签字,审查不予通过;
2、系统材料提交和相关材料提交缺一不可;
3、同一课题组指同一名老师指导下学院在籍学生(以研究生管理系统为准),《大连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中课题组评议签字人数不低于课题组人数50%。
如有疑问,请至D01-114A与辅导员老师联系。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